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新和县,因渭干河流经全县,水源充足而得名托克苏县,维吾尔语,意为“丰水”、“水足”。为了避免托克逊县相混,1941年更名为新和县,汉语,取新疆永久和平之意。新和县,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[2] ,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。地处天山南麓、塔里木盆地北缘,地理坐标为东经80°55′~82°43′、北纬40°45′~41°45′。东与库车县隔渭干河相望,西以玉尔滚山为界与阿克苏市、温宿县相交,北依天山支脉却勒塔格山与拜城县毗邻,南与沙雅县英买力乡、二牧场接壤。 新和县辖3个镇、5个乡、1个片区管委会,总人口20万人,有维吾尔、汉、回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满、土家、乌兹别克、壮、锡伯、俄罗斯、东乡、撒拉、朝鲜等民族。新和县辖3个镇、5个乡:新和镇、尤鲁都斯巴格镇、依其艾日克镇、排先拜巴扎乡、塔什艾日克乡、渭干乡、玉奇喀特乡、塔木托格拉克乡。